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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 生态环境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筛选确定“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发布时间:2019-05-07 17:29 作者:阅读量:


     近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019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我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有关情况,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的环境利益,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去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生态环境部设立了生态环境执法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

      随后,刘友宾介绍生态环境部近期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11个城市确定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以来,各省积极推荐“无废城市”候选城市,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筛选确定了11个城市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此外,为更好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生态环境部将河北雄安新区(新区代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代表)、中新天津生态城(国际合作代表)、福建省光泽县(县级代表)、江西省瑞金市(县级市代表)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

     近期,生态环境部将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现场启动会,研究部署“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二、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2018427日,生态环境部党组决定,依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国内优势科研单位,组建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长江中心”)。

      长江中心是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目标,立足生态系统整体性,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解决方案,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提供科技支撑,努力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长江经济带高端智库。

       长江中心成立一年来,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一是完成了顶层设计和中心机构建设,成立了领导小组、联合研究管理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明确了联合研究运行机制。

      二是完成了队伍组建与入驻,联合了近300家优势科研单位、5000余名优秀科研工作者,向长江干流沿线和重要节点城市,共派出58个专家团队进行驻点研究和技术指导。

      三是联合研究(一期)项目启动准备就绪,生态环境部与三峡集团公司于2019228日签署了长江大保护战略合作协议,支持流域区域水质目标管理、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解决方案、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决策平台等3项重点任务。

      四是全方位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8大专项行动,支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多项技术指南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实施了沿江省市12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等。

      下一步,长江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对地方的科技帮扶,一市一策,构建长江智慧决策平台,为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贡献力量。


三、“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在京成立


      426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发表题为《齐心开创共建“一带一路”美好未来》的主旨演讲,强调指出:“我们要坚持绿色理念,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我们同各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和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联盟和大数据平台)。

     联盟和大数据平台由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首届高峰论坛上倡议设立,已于本月25日下午的第二届高峰论坛绿色之路分论坛上正式成立和启动,并已列入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和高峰论坛成果清单。

     

       联盟由生态环境部和中外合作伙伴共同发起成立,目前已有中外合作伙伴共计125个,包括意大利、新加坡、俄罗斯、老挝、斯洛伐克、以色列、肯尼亚等25个沿线国家环境主管部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洲经济委员会、工业发展组织等8个国际组织,以及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等69个外方合作伙伴。

       联盟定位为一个开放、包容、自愿的国际合作网络,旨在进一步凝聚国际共识,推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携手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将着力打造政策对话和沟通、环境知识和信息、绿色技术交流和转让三大平台。

      联盟设立联合主席、咨询委员会、专题伙伴关系及秘书处。联合主席由来自中国、新加坡、挪威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环境与发展领域高层人士担任。

     大数据平台由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承建,旨在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等提供环保政策、法规、标准、技术和产业等环境信息,形成相关信息、知识和技术的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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